研究生2005-2006-02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 |
发布日期:[2006-6-9] 共阅[551]次 |
一、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学生证、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学生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须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等。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如:纸、文字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辞典、翻译工具等)带入考场或不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3.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阅试题。 4.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5.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二、 基本要求 1、未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未办理重修、进修等相关手续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2、英语考试,请考生自备听力接收器(FM 74.5MHZ)。 3、外语考试答题卡的准考证号请务必填涂桌签上的信息卡号。 4、考生需在答题纸的密封条内准确、完整地填写自己的“院(系)”、“专业”、“姓名”、“学号”。 5、本部考务室在新教学楼206教室,分部考务室在C205教室。 三、 具体安排 2、硕士生科学社会主义考试安排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培养部联系。电话:0532-8203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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