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金融系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经济学院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坐落在中国海洋大学三大主校区之一的浮山校区。经济学院发展历史悠久,早在1924年中国海洋大学前身私立青岛大学成立时就建有商学科。近年来,经济学院以金融专业和贸易专业为主线,设有:金融学系、国际经济贸易系、经济学系和证券期货研究所,青岛应用经济研究中心挂靠经济学院。学院拥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海洋经济学4个本科专业以及财政学、金融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5个硕士点,并且拥有:金融学(含保险学)高等(中职)学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管理方向-投融资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专业的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学(含保险学)MB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包括: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防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国家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骨干单位。学院长期坚持开放式办学,已与国内外许多著名高校(北大、清华、人大、天大、南开、厦大、复旦、南大以及英、法、德、澳、加、韩等)的一流学科和一流学者建立了稳固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师资交流和培训机制。
经济学院现有教职工50余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5人,博导二名、硕士生导师29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85%。大多数教师来自于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30%的教师具有留学经历。近几年承担和完成了国家“863”课题、国家“908”专项课题、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奖项30多次,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及国际会议上发表有影响的论文300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18部。
自1997年以来,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先后在省内外为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各种形式的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等研究生班、培训班20多个(如:青岛: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税务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证券投资公司,山东的淄博市、潍坊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莱芜市、日照市以及河北省、甘肃省等);同时也为社会在职工作人员举办自组形式的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等研究生班、培训班10余个,共计培养同等学历研究生近2000人;在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中,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比例高达70%以上。在已毕业的学员中,90%以上的学员均创造出了优良的业绩,已经成为单位部门的重要骨干;其中有75%的学员获得了各种技术、行政等职务的升迁,20%的学员获得了理想的工作岗位,部分学员在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经济学院金融学系现设有:一个金融学本科专业;四个硕士点:金融学(含保险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以及统计学、国防经济学等硕士研究生专业和证券期货研究所。
金融学系现有在职教学科研人员14人,其中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2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7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7人。是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整,学术氛围浓厚、学术风气优良、学术特点鲜明、科研力量雄厚、科研成果突出、群体优势明显的师资队伍。
近年来,金融学系广泛邀请了数十位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前来进行学术交流与学科建设,并聘请为兼职教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汪同三教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原副院长、经济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李子奈教授;南开大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张晓峒教授;德国艾登堡大学统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舒勒教授等。
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于1998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最早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之一。本专业主要设有: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金融工程、保险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财政理论与财政政策等五个研究方向。
经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将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金融学(含保险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与国防经济学同等学历硕士学位;金融学(含保险学)高等(中职)学校教师硕士学位;金融与投融资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金融学(含保险学)MBA硕士学位,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制2年到3年。学生在取得规定学分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下,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拥有:金融学(含保险学)、劳动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如: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国防经济学)的同等学历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同等学历研究生班
1、同等学历研究生班报考条件:(1)政府、企事业单位从事于经济管理、经济规划、经济决策、经济研究的在职工作人员或应届毕业生;(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2、同等学历研究生班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学费共计1.2万元人民币。
3、同等学历研究生班的课程设置有: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选修课。
4、同等学历研究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后,将获得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中国海洋大学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
1、金融学(含保险学):培养具有国际化金融管理和金融市场实际运作理念,现代金融理论基础扎实,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能够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要求,胜任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金融投资学、保险学、保险精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公司理财、投融资管理、当代金融理论、保险经济学、保险精算学、利息理论、金融工程、财政理论与实践等。
2、劳动经济学:本专业主要培养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力市场与就业、劳动风险与保险、劳动收入与劳动政策、绩效与薪酬管理、社会保障与保险关系等领域的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程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劳动政策分析、社会保障学、薪酬管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组织理论与设计、就业理论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劳动关系研究、劳动力市场研究、寿险与非寿险研究、人事管理经济学。
3、财政学(含税收学):本专业主要为财税金融、财政税务、公检法机关、行政与公共管理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的涉税部门和非营利性组织等,培养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财经类和公共管理类复合型人才。为国家财政税务管理及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优秀的干部后备人才,为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优秀的注册税务师(CPT)后备人才,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优秀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管理后备人才。
主要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程有: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实践、金融理论与实践、财政与宏观调控、税务管理、国债理论与实践、比较财政理论与制度、国际税收、财务会计、纳税筹划等。
(三)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条件:(1)参加同等学历研究生班的学员,取得同等学历研究生规定的课程学分;(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需要参加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份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周末进行,上午是外国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下午是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期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精神,为规范我校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期限,中国海洋大学对我校论文答辩期限做出了相关规定:同等学历研究生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限为四年,即可以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4、硕士学位申请: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符合国务院学位办、中国海洋大学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一般每年9月份办理申请手续)。
5、获得硕士学位:办理完申请硕士学位手续后,在一学年到一学年半的时间内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每学年提供春季(6月份)和秋季(10月份)两次论文答辩机会,通过论文答辩,即可拿到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注:我院备有“同等学历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班,由校内外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教授任教,往年统一考试平均合格率达70%以上。
三、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硕士学位
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培养高校(中职)教师、提高教师层次和教学质量,专门设置的一种利于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高校(中职)教师硕士学位是经济学领域的一种专业性硕士学位,它与经济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主要目的是正规、系统、专业化地培养高等(中职)院校的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的教师队伍。
中国海洋大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于1998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最早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之一。目前,中国海洋大学拥有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含保险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研究方向有: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金融工程、保险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财政理论与财政政策等。
高等(中职)学校教师在职攻读金融学(含保险学)硕士学位的主要课程设置为: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学位主干课(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应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当代金融理论、商业银行经营学、保险经济学、公司金融、利息理论、金融工程、财政理论与实践);专业选修课(金融市场、保险精算学、应用经济方法论、金融投资学、保险经营管理学、税收筹划、金融学史)等。
(一)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的教师。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3、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
(二)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
1、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2、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考试工作于每年12月中旬结束。
3、“GCT”考试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发行;专业综合考试参考书目为:《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货币银行学》,黄达主编。
4、录取:一般每年3月底4月初由各院(系)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培养及学习年限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业余授课,也可以脱产、半脱产、或部分时间集中学习,学制为2年。
2、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修满19学分,学费共计2.8万元人民币。
3、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1:我校备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考前辅导班,由校内外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教授任教,往年统一考试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
注2:已参加我校金融学(含保险学)同等学历研究生班的学员,在职攻读高等(中职)学校教师金融学(含保险学)硕士学位期间,可以免修部分相关的课程及学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2-85901955,85901085;联系人:张老师
2、电子邮箱:ouc-jrxx@126.com;
3、办公地点: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浮山校区经济学院D208房间
4、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邮编: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