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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4浏览次数:43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或在校内更换工作、学习单位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办理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报送所在院(系)党委。

2、组织关系派往单位原则上应为毕业生党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留在原院系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无需转移组织关系(填表1);转到本校其他单位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要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填表2);转到校外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务必向就业单位的组织部门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名称。不设党委的私企、外企或挂靠户口的公司和不能跨省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部分高校、公司,组织关系均需到上一级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名称(介绍信抬头)】栏应填写如:“**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组织处”等,【组织关系接收二级党委名称(具体就业单位党委)】栏应填写如:“**公司党委、**镇党委、**大学党委”等。组织关系转往山东省内的填写表3,转往省外的填写表4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采用两种办法确定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一是应按照就业中心下发的就业派遣表,联系原生源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所在市、县人事局),二是联系父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经同意后转入上述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应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不予补办。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一定要在有效期(90天)内完成(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交纳党费或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到新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我校党委组织部。

6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务必确认所填各项信息准确。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随意涂改,若介绍信中组织关系抬头等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办理改派时,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给予更改或重新开具。重新开具时,必须交回原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介绍信有效期,学校不再更改或补转。

7、毕业生党员到单位后,请注意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应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原所在院(系)联系。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需及时到单位转接组织关系,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才能办理转正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1_2_3_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