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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09浏览次数:76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部门: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719,第二批派遣离校的毕业生请到经济学院232团委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签字。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相关部门:校团委)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崂山校区各团支部于711日下午13:3017:00)集体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

 

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延期等手续(相关部门:教务处)

一、716日13:00-17:00到经济学院232办公室办理盖章参加七月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结业、专科或肄业条件的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到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行远楼343)。

二、717,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合格,经确认可以毕业的,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

三、718日,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结业或肄业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逾期未办理者,符合结业按结业处理,符合肄业按肄业处理。【学院的盖章签字请到学院232团委办公室】

四、719,七月份毕业学生本人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申请延长休学年限同学的交费问题(相关部门:财务处)

延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请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持教务处手续单及复印件到崂山校区财务处244房间,交清往年及20122013年度学费后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

 

户口迁移证(相关部门:保卫处)

    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是每个毕业生户籍迁移过程中的唯一凭证,因此在领取和发放中要妥善和慎密,切勿丢失。请广大同学注意::

一、领到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时核对、签收。

二、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发放时要尽量本人领取,并签字、留下联系电话。代领时要求代领人签字并留下代领人和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和委托书。

三、领到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后要核对内容和右下角有无户口专用章(无章无效),如有错误请及时到八大关派出所自行更正。

四、更换单位的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如发现与现户口迁移地址不符,请本人持证到八大关派出所自行更正。

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青岛)、户籍证明(户口仍在青岛)

联系电话:82032250   联系人:老师

 

毕业生婚育信息表(相关部门:计生办)

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相关规定及就业单位要求,毕业生就业、落户及升学均需提供个人婚育信息。各同学可以提前联系落户、就业的单位(部门),是否需要婚育信息表,需要者请于719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

 

退宿手续办理(相关部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第二次派遣离校的同学,请于719到所在校区管理部办公室办理离宿手续。按离宿手续单要求办完后,凭离宿手续单到所在校区管理部办公室办理离宿手续崂山校区:北区:7号楼一楼办公室,南区:8号楼一楼办公室)。

友情提示:崂山校区20号楼需缴纳超额电费的同学,请于62021号楼值班室缴纳。

 

图书馆

为了使毕业生顺利利用该系统办理与图书馆相关的手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广大毕业生周知。

一、请毕业生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于710(第二批离校人员)之前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将所借图书或欠款全部还清,欠款只能通过校园智能卡支付。如有丢失的图书,请办理赔偿手续,具体操作详见图书馆主页《图书赔偿管理办法》。

三、图书馆将根据校网络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于713(第二批离校人员)批量注销图书借还系统中所有符合条件的读者信息,届时离校系统中的图书馆部分将自动更新状态,从而完成图书馆环节的离校手续。

四、如果毕业生在登陆离校系统后发现在图书馆环节仍存在问题,请先登录图书查询系统(http://222.195.226.30)查询欠费及未归还图书的具体信息,并请尽快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为顺利完成相关操作,请务必携带充有足够金额的智能卡)。如有疑问,请随时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崂山66786095;鱼山82032354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12届毕业生离校不需要到网络与信息中心集体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学生的校园网账号和校园智能卡业务按照以下方法处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单独到各校区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浮山校区中心的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三全天。

网络与信息中心联系电话:崂山校区 66782222 、鱼山校区 82032161、浮山校区 85902025

一、校园网

(一)本届毕业生的校园网账号使用期限至2012915日。

(二)考取本校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入学后,持有效证件办理网络账号的延续使用手续。

二、校园智能卡

(一)2012届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不回收,根据毕业生离校派遣的时间统一设定校园智能卡在校使用的有效期。为了简化离校手续,建议毕业生有计划使用校园智能卡,尽量在毕业离校前消费完卡内金额。

第二次派遣离校的毕业生:校园智能卡于72916:00统一销户。如果校园智能卡卡内有余额,71920日毕业生可在假期值班时间单独到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退款销户手续,销户时必须先去图书馆办理图书管理子系统的相关手续;如果校园智能卡卡内无余额,毕业生不必到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销户手续,由系统统一销户。销户后的校园智能卡将不能使用。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到2012年秋季入学时。这些学生的校园智能卡于20129151600统一销户,如果校园智能卡卡内有余额,9141600前可以单独到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退款销户手续。

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

 

报到证(相关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分别办理离校手续,在各个部门办完手续后,本环节是离校手续的最后一个环节,请同学们办理手续时先查看数字门户系统中的离校环节(http://urp.ouc.edu.cn/   ,只有各部门的状态均为已办理或者无需办理后,才可以领取报到证)第二批719离校的集中到崂山校区领取报到证(办理地点:行远楼304室)。

 

温馨提示:以上手续的办理均需凭智能卡刷卡办理,请相关同学办理时携带智能卡。由于毕业离校领取的证件、材料十分重要,原则上请同学们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请委托同学办理,并带好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智能卡办理。

 

委托书样例:

委托书

学生XXX                                            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相关证件与材料,现委托XXX同学(身份证号:              )代为办理,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负

                                            委托人:XXX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