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比例、额度和条件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
比例:不超过本班2017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各班名额见附件4
额度:每人1000元
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要求等级为特困)或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额度:每人600元,如果同时是特困毕业生,按特困生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
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2.曾经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贷款的都可申请;曾经专升本、考研,在任何一所学校的任何一个学历阶段已获得贷款的都可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有5%名额限制)
1.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交:
(1)书面申请(A4纸,手写或打印,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同意);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给班委);
(3)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等原件;
2.班级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比例不超过本班毕业生总数的5%,各班名额见附件4),并填写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特困家庭毕业生汇总表》,汇总表本科生需班主任签字,研究生需班长签字。
班委审核材料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16日17:00前将本班汇总表(附件2)以及申请者的书面申请、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证明原件统一交到团委243张圣雪老师处;将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oucjjzz@163.com;
3.学院(系)公示3天;
4.学院(系)分别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送书面申请、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山东省审批结束后返还);
5.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特困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无5%名额限制)
1.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交标注贷款合同号的合同复印件;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只需提供贷款合同号;
2.班委汇总本班申请者信息,填写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汇总表。本科生需班主任签字,研究生需班长签字。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16日17:00前将本班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团委243张圣雪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oucjjzz@163.com;
3.学院(系)分别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汇总表;
4.学校审查材料,确定初审合格的贷款毕业生名单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三、材料报送
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16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经济学院团委243张圣雪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oucjjzz@163.com。申报请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张圣雪 6678195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