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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88

各班级:

为表彰品学兼优、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自强榜样,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人数

评选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40人,由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出资设立“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对“自强大学生”进行奖励,支持他们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每人5000元。经济学院名额2人。

二、申请条件

113-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它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对奖学金的使用有合理规划,用于进行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提升自我、奉献社会。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13-15级每班最多推荐1人,推荐人选填写附件《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由班主任老师签字,117日(周一)17:00之前提交至经济学院团委张圣雪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oucjjzz@163.com

2学院组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四、材料提交

《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oucjjzz@163.com和打印版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经济学院团委243

联系人:张圣雪,电话66781951邮箱oucjjzz@163.com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经济学院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