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6年秋季学期、2017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大学生“四助”工作岗位实行公开招聘,所有四助岗位均通过“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发布,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招聘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实行自主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经济学院“四助”岗位申报
经济学院四助岗位已于8月20日面向全院新生招募完毕,现需要所有已经通过四助招募的同学于9月15日之前登陆“学工在线”完成系统申请。
点击左侧栏“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申请”,在“单位”一栏选择“经济学院”,“岗位名称”一栏选择自己当前所在的岗位。认真填写““无课时间”“、“家庭经济情况”和“奖惩情况及特长“三栏信息,提交申请即可(家庭经济情况应注明自己是否为本学年困难生以及困难等级)。
系统自2016年九月调整,增加学生自评环节,学生每月20日~23日提交本月自评,过期不提交无法申报当月工资。
二、 学校其他单位“四助“岗位申报
(一)招募要求
1、全日制本科学生。为保障大一新生更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校内2016年秋季学期“四助”工作的招聘对象暂不面向2016级新生。
2、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要保证“四助”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数的50%。
3、参加招聘的学生每人限从事一项工作。
4、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工资为10元/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
(二)招聘程序
学生在学工在线首页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5个岗位(经济学院的四助岗位不参与本次招募),申请时间截止9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各用人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严格考核管理,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3、系统自2016年九月调整,增加学生自评环节,不提交工资自评,无法申报当月工资。学生每月20日~23日提交本月自评。
联系人:张圣雪 联系电话:66781951
经济学院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