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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参加2014暑期赴港交流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8浏览次数:123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参加2014暑期赴港交流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开阔学生干部的视野和思维,全面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持续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校团委将于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干部赴港交流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学校组织20名左右优秀学生骨干于825日前后赴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及香港廉政公署等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交流实践活动。

二、     相关要求:

1.      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素质修养;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作为主要学生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良好口碑;

3)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参加过2013年新任团支部书记培训班或2014年第65期学生干部培训班的同学优先考虑。

2.工作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向学院(系)团委提交《2014暑期赴港交流实践活动个人申请表》,学院综合申请情况,重点推荐1人。校团委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统一面试选拔,最终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学院名额非常有限,竞争也非常激烈,请感兴趣的同学综合考虑竞争实力再报名。

报名方式:请于79日上午8:00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格发送到jjxyfdy@126.com ,主题注明“暑期赴港交流”,命名为经济学院***专业***同学赴港交流申请,学院推荐后会于7917:00前短信通知到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其他同学不再单独通知。

三、     相关说明:

1.活动费用:来往交通费、住宿费等主要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个人承担,学校将按照4000/人的标准以奖学金的形式将经费发放到学生本人校友卡上。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个人申请也必须经由学院(系)团委推荐,但不占用本单位名额。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66782834

2014年暑期赴港交流考察活动个人申请表.doc

 

                                    校团委

                                            20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