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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312


各班级:

现将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和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额度及名额分配

1.学习优秀奖,共21名,奖励金额1000/人;

2.文体活动奖,共10名,奖励金额500/人;

3.社会工作奖,共27名,奖励金额800/人。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纪律处分。

4.本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累计金额低于5000元。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本人可根据以下相应奖项的条件进行申报:

(一)学习优秀奖

学习成绩优异,在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学习优秀奖;

(二)文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并获得个人成绩校级一等奖,或个人项目、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者可申报文体活动奖(多项奖励不重复申报);

(三)社会工作奖

在学院担任主要职务一年以上,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群众基础好,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报社会工作奖。

备注:各奖项申报依据为2018-2019学年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结果,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三个奖项不兼得。

四、评选程序

1、学习优秀奖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表1;文体活动奖各班不限名额,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请;社会工作奖各班级可推荐1-2名符合条件同学,学院社团和学生会可推荐主要负责人。

2、三项奖学金的申请同学,均需在学工在线提交申请;

3、班级汇总申请同学信息,提交附件1。如社会工作奖推荐2名同学,需进行班内排序。

五、材料提交

1、学工在线申请请于下周二(12.3)下午5:00之前申请完毕。

2、班级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于下周二(12.3)下午5:00之前提交到gechang@ouc.edu.cn,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社团推荐无需班主任签字),于下周三(12.4)下午5:00之前交到团委243葛老师。

  

联系人:葛畅联系电话:66781951

电子邮箱:gechang@ouc.edu.cn

  

附表1:学习优秀奖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班级

学习优秀奖

16国贸

1

16金融

1

16物流

3

16经济

1

16CFA

1

17国贸

1

17金融

1

17物流

3

17经济

1

17CFA

1

18国贸

1

18金融

1

18物流

3

18经济

1

18CFA

1

合计

21

附件1XX班第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1 XX班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xls

经济学院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