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4〕3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第二届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的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参评学生需同时满足生源地符合以下三项之一和农村生源两项条件,生源地 要求如下:
(1)中国证监会定点帮扶县:新疆麦盖提县、甘肃武山县、陕西延长县、河南兰考县、河南桐柏县、山西隰县、山西汾西县、安徽太湖县、安徽宿松县
(2)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详见《附件3: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赣州、萍乡地区,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
注:生源地以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载明的住址信息作为判断依据)。农村生源以户口本本人页载明“农村生源”或身份证住址信息为村或社区。
如学生将户口迁至学校,可提供上一版身份证或户口本材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班级(专业)前60%(含60%),研究生入学以来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并发表学术成果,用于申请的学术成果为申请其他奖学金未使用过的学术成果;
5.在创新创业、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积极;
6.参评学年获得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未超过5000元(含)。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提交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送的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报由中国海洋大学“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提交材料
请各位同学2025年1月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电子版)
2.附件2: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3.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电子邮箱:wangqin3332@ouc.edu.cn
附件:
经济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