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关于做好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次数:10


2026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616号)《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海大学字〔202425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政策育人导向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择业观、就业观,激励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2026,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通过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开展,包含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和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学生申报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12)。申请后请联系学院王钦老师进行审核。

2026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请符合要求的2026年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根据政策文件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3规定,将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填写时请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其中,请各位同学在财务“学生交费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核实学费后填写中国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便于后期资助资金发放。

 2. 未能在9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含预计2026年1231日期间毕业学生),务必要在20269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见附件4

注:本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仅限毕业当年申请,超时不予补充申请和补发。请符合要求的同学及时关注通知。

1.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的同学,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到基层服务三年的证明。

2.91日前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出具证明的,请先到系统中填写一条记录保留,等待证明出具后复审。

二、资助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采取分年度拨付的方法,分三年拨付完毕。学生毕业后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拨付申请金额的33%,第三年拨付34%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资金,以及2026年毕业生第一笔基层就业资金,预计2027年上半年发放。

三、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未获得资助资金前,须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避免造成违约,待资助资金发放后第一时间偿还银行贷款本金。

其他未尽事宜,敬请联系王钦老师

联系人:王钦66781951崂山校区经济243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版)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经济学院

 202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