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相关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215

各位经济学院研究生: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及第二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我院名额3人。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成果。其中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或属于CSSCI期刊者优先;
4.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类奖励(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评选条件之一)
 
二、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30名,每人5000元,合计15万元。我院名额2人。
(二)评选条件(研究生)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列本班级或专业前5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生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成果。其中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或属于CSSCI期刊者优先;
三、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24名,每人5000元,合计12万元。我院名额2人。
(二)评选条件(研究生)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列本班级或专业前5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生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成果。其中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或属于CSSCI期刊者优先;
四、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每人2500元,合计10万元。我院名额3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六、材料提交
1.申请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请班级将推荐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排序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11月8日中午12:00前以研究生班级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ingyuandefu@163.com。
3.联系人:蓝雷波,联系电话:66781951。
 
    为便于同学们提交材料方便,将前三类奖学金统一申请表,并统一答辩,前三类奖学金和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可兼申但不可兼得,根据申请条件,按照以上奖学金的顺序和条件最终确定推荐获奖学生,确保奖学金申请表的格式不能变化(单面打印,一式两份),请导师签字后(由于导师不在校等原因,电子版需要按时提交进行审核,书面版最晚于11月8日下班前上交),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并请申请人提前准备答辩ppt(包含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日常生活等方面尤其是科研和发表文章,针对只符合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则要重点突出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或者为学校赢得何种荣誉),将于11月10日-14日期间安排答辩(另通知)。
有意向申请以上奖学金的同学参考学院相关规定http://www2.ouc.edu.cn/jingji/jiaoyu.asp?itemId=7&id=41
 
因学院网站不稳定,请到研工部网站下载相关附件http://web.ouc.edu.cn/ygb/d5/93/c1594a54675/page.htm                                                          
                      
 
                                                                                         经济学院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