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平平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181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激励经济学院在社会实践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研究生集体和个人,弘文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中国海洋大学设立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现将第二届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班集体和个人。

二、奖学金的设置及额度

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设立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两项荣誉称号。其中先进班集体5个,每班奖励金额为1000元;优秀个人25人,每人奖励金额为600元。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1.研究生班集体建制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夯实。研究生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班级的各项工作形成合力;

2.班委会组织健全,工作职责明确。班级工作制度健全,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够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很好地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确保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班级活动内容与形式丰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实效性。能够结合研究生群体的特点和新形势下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规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班级实际需要,大力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术科技、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活动;

4.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学风严谨,班级成员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崇尚科学,团结协作,表现出良好的学术道德,取得较为丰硕、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大力开展班级成员认同程度高、参与范围广、教育效果好的班级活动,营造出热爱集体、关心互助、健康和谐的班级风气;形成了舆论导向正确、道德行为规范、学习态度端正、集体活动丰富、同学关系和谐的班级文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为研究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二)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1.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学业态度认真,学风端正,勤学上进;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肯干,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

5.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科技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及校级以上体育、文化等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荣获国家级、省级及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并为学校和学院赢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

(一)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实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集体申报情况汇总表》(集体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个人填写)并提交3-5张相关照片。以上材料请于116日当天将电子版发送至jingyuandef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经济学院团委243办公室孙志德老师处。

(二)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答辩候选人并组织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确定名单并公示三天后,报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其他

(一)此次奖学金的评选学年为20169月至今;

(二)所有奖项的申报必须按期上交,逾期视为放弃;

(三)该奖学金的评定解释权归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志德       联系电话:66781951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集体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  中国海洋大学弘文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