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2012年12月,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三次团代会”)拟定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共青团山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学校共青团工作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
二、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一)代表的名额及分配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共198名,约占全校团员总数的1%。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分别作为一个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有关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团组织数量和团员人数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和代表构成
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学生或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的教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示范带动青年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群众观念强,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教育实践和各项活动;
6.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代表要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各选举单位代表构成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保留团籍的党员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出席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经与同级党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3人)。于9月30日前,填写《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附件2),报送经济学院团委审查,电子版发送至jjxy@ouc.edu.cn。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校团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团支部征求意见,在多数团支部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于10月13日前,填写《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3),报送经济学院团委审查,团支委签字书面版本。
3.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校团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于10月下旬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举办法详见附件4,选举工作程序详见附件5。
4.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出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填报《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6),同代表推荐选举情况报告于10月27日前报校团委。
5.资格审查。校团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校团委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三、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
(一)委员候选人的名额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通知》(中青发〔2016〕15 号)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同意,本届委员会设委员27人,按不低于20%的差额率,委员候选人为33人。
(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符合代表条件;
2.善于团结同志,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群众基础好;
3.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议事与办事能力强;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团员中的威信高。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1.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团员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第一轮酝酿提名,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对各团支部提名情况加以集中,按照结构合理的要求并兼顾实际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33名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于9月30日前,填写《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33人)(见附件7),报送经济学院团委审查,电子版发送至jjxy@ouc.edu.cn。
2.校团委根据多数基层团组织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下达各基层团组织,由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进行第二轮酝酿讨论,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研究提出33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于10月17日前将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讨论的报告报校团委。
3.校团委根据多数基层组织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下达各基层组织,由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分别组织已选出的团代会代表和团支部书记以上团员骨干进行第三轮酝酿讨论。
4.校团委集中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酝酿讨论的意见,正式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团代会选举。
四、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为认真做好团代会的筹备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成立第十三次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团代会有关事项。王雪鹏同志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设组织组、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高翔同志任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召开第十三次团代会,是学校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推荐选举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等相关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推荐选举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等工作,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一次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大力宣传自学校第十二次团代会以来,学校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为大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学校第十三次团代会顺利召开。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李文庆
电 话:66782834
邮 箱:qdlwq@ouc.edu.cn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doc
附件2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doc
附件3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doc
附件4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doc
附件5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程序.doc
附件7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