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德育辅导员选拔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84

第一章总则
     研究生德育辅导员队伍是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兼职队伍,研究生德育辅导员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下,配合各院(系)党委副书记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当前,建立研究生德育辅导员队伍可以充实研究生德育工作干部队伍,提高研究生德育工作整体水平,也可以为学校培养德才兼备的后备人才和工作骨干。学校党委重视并将致力于加强研究生德育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为研究生德育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二章选拔与配备
第一条  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选拔
     (一)研究生德育辅导员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高年级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或博士生中选拔。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中共正式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2.热爱学生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工作认真积极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的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
    3.业务能力强,在学习、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4.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二)选拔程序
     1.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由研究生自主向所在学院(系)党支部提出申请,并于1月4日之前交至团委王海龙老师;
     2.各院(系)党团委组织本单位有关领导及导师代表共同研究后拟定本学年该单位研究生德育辅导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审核批准后上岗。
第二条人员配备
    各院(系)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人数配备,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的总数,原则上按照1:200的比例从高年级研究生中选拔。研究生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暂不设研究生德育辅导员;50人以上又不足300人的单位,可选拔1名研究生德育辅导员。具体人员配备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审核。
第三章职责、培养与管理
第三条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职责
     各院(系)党团委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帮助新生了解学院党委、院(系)研究生党团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工作,以尽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
     2.协助抓好研究生的党团组织建设,定期参加所在学院(系)研究生党支部各项活动,定期组织各研究生党支部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的作用;
     3.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积极有效地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与相关信息;
     4.组织研究生适度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研讨、文娱体育等符合研究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研究生的业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
     5.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加强对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帮助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学风与生活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根据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系)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研究生的奖、惩、贷、补、“三助”等日常管理工作;
    7.加强研究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随时对本院研究生信息库进行维护,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
    8.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培养
     1.岗前培训: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经选拔后,在正式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制定,并聘请富有经验的同行、老师、领导授课。
     2.日常培训:通过例会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研究生德育辅导员进行培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计划地选送研究生德育辅导员到校外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与交流,不断提高研究生德育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岗位锻炼:学校根据研究生德育辅导员岗位职责和本人的工作表现,对研究生德育辅导员进行考核与评估,促进他们通过本职工作接受锻炼。担任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研究生毕业后可优先考虑录用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
第五条 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管理
     1.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管理使用主要由各院(系)党支部负责,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2.研究生德育辅导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实行弹性工作制。工作需要时,研究生工作部可以统一协调使用研究生德育辅导员。
第四章考核与待遇
第六条 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考核
     各院(系)党支部负责对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工作量、工作绩效等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从德、勤、绩、能等方面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根据考核结果,学校每年将对业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并将在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奖学金以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不能满足研究生德育辅导员工作要求的,经学校研究后将随时予以解聘,另行选拔人员补充。
第七条 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待遇
     1.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工作属于学校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德育辅导员享受学校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政治待遇;
     2.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岗位津贴按照研究生“助管”岗位的津贴标准,现按800元/月,统一从研究生“三助”经费中开支;
    3.研究生德育辅导员在岗期间可以参加学校及各院(系)组织的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
    4.学校鼓励各院(系)自行制订有效的激励措施来促进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的工作。

本条例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研究生德育辅导员申请表.doc

    附件2:特别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