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80

经济学院各班级:

为表彰品学兼优、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自强榜样,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人数

评选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40人,由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出资设立“自强大学生”奖学金,对“自强大学生”进行奖励,支持他们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每人5000元。经济学院名额2人。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它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对奖学金的使用有合理规划,用于进行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提升自我、奉献社会。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

2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在学院(系)内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名单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四、材料提交

1、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在学工在线系统中导出,电子版以“12国贸张三  自强大学生申请表”格式命名。

2、《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以“12国贸张三 自强大学生汇总表”格式命名。

以上两份材料电子版打包,以“12国贸张三  自强大学生”格式命名,发送至oucjjzz@163.com

截止时间:10月15日中午12:00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自强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已发至各班公共邮箱,请注意查收)

经济学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