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66

各院(系):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已知的中海油定点扶持地区学生名单将单独发往相关学院)。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0元。经济学院有一个资助名额。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在社会助学金模块提交申请,线下填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

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获助资格。

四、提交材料

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电子版,注意格式整齐美观,内容准确详实,以“12国贸张三中海油助学基金申请表”格式命名);

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电子版,勿改动表格格式,以“12国贸张三 中海油助学基金汇总表”格式命名)。

3受助学生照片(电子版,JPG图片格式,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

以上材料请将电子版请打包于101117:00前发送至zhangshengxue@ouc.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12国贸张三 中海油助学基金”。

联系人:张圣雪,联系电话:66781951,邮箱zhangshengxue@ouc.edu.cn

  

经济学院团委

20151010

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