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84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当代青年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根据《文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学生范围内征集参赛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个人、集体均可。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文化部、教育部主办,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承办。

三、作品要求及活动安排

1.作品必须统一按照组委会指定的命题进行创作,即从活动指定的150首外国经典音乐中选取曲目,以曲目内容为素材进行影像创作。活动评比分短视频组、长视频组两个组别,作品时长5分钟以下为短视频组,5分钟以上为长视频组。

2.活动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初选为淘汰制,晋级作品进入复选,进行最终评比。

3.20151215日后,组委会在活动官方网站上分别对应征作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参加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确保报名表内容完整、正确);

2.  作品光盘(在光盘封面上详细注明作品名称、组别、选手姓名);

3、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二)报名方法

1步:下载命题。登陆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我的音乐厅”频道下载曲目音频。

2步:作品创作。

3步:报送。

登陆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官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连同作品光盘提交至指定地址。

4步:投票。

主办方将遴选入围作品,统一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进行展示。用户在该网站注册后,可进行网络投票。

(三)网址:www.univs.cn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1130日。

(五)报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  高等教育出版社 邮编:100120

联系人:张夏菲010-58582402

文娟010-58581905

邮箱:wodeyinyueting@163.com

五、其他规定

(一)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组委会、主办方及高教出版社拥有本届活动音像制品的电视播放权、使用权、出版和发行权。

(二)提交的作品必须是20141220日以后,  2015710日之前制作并完成的作品。

(三)集体作品联合导演人数需在3人以下。

(四)在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资格。

(五)  有以下现象的作品,将被取消评比资格: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涉嫌以临摹、剽窃等手段侵犯他人著作权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违反“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其他规定的。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一.doc

  

学生工作处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