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89

全院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院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颖、赵昕
    组员:蓝雷波、赵一鸣、张圣雪、刘宝罡
    二、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组织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严肃对待本次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2)。
    注:未参加评奖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者,不得申请各类荣誉称号。
    三、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请自行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
     请各班级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通过评选向学院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名单,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
    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与研究生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可同时申请,但原则上不可兼得。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附件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范围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学院在各班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公开答辩,并根据评选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1个校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意申请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班成立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及学生代表),进行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班长、党支书为班级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核及签字。
     2.博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与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打通使用。
    3.各类评选结果须在本班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6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评选报告、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纸质版交团委办公室,同时将评选结果汇总表(负责干部签字)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ingyuandefu@163.com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2.研究生综合考评表
         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
        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2015年9月8日
温馨提示:
    1、班级和个人实践加分请于2015年9月9日下午17:00下班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团委蓝老师处进行相关审核;
     2、综合考评表个人总结请从思想、学习、科研、实践等方面全面总结填写,必须手写签名。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rar

附件2:研究生综合考评表.rar

附件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rar

附件4: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rar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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