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现将201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见学生工作手册)文件要求,坚持客观、严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要求全程公开,并进行结果公示。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推荐参评、院系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本学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按期缴纳学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2014级待素质测评结束后再提交),网上申请步骤参看附件6。完成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后,直接从系统中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院系汇总学生申请,成立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应通过答辩确定。
3、院系公示评审结果(5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并网上审核通过本单位推荐学生。
5、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申请者完成网上申请后可直接从系统中导出申请审批表;若因系统原因不能顺利导出审批表,请填写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3。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填表要求见表格下方说明。
4、国奖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
5、国奖班级推荐表格(附件6)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申请者完成网上申请后可直接从系统中导出申请审批表;若因系统原因不能顺利导出审批表,请填写附件7,填写说明见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需增加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的简要描述,其他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
填表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9)
5、励志班级推荐表格 (附件10)
(三)材料要求:
班级汇总后,由班委复核材料,按照以下文件格式提交:
书面版:
《国奖班级推荐表格》(附件6)(需排序,并请班主任签字)
《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表格》(附件10)(需排序,并请班主任签字)
电子版:XX班级国奖励志材料压缩包:
国奖励志答辩候选人无课表
国奖:
1、每个候选人姓名的文件夹:
(1)国奖申请审批表
(2)事迹材料
(3)基本情况一览表
2、初审名单表
3、国奖班级推荐表格
励志:
1、每个候选人姓名的文件夹:
(1)励志申请审批表
(2)事迹材料
(3)基本情况一览表
2、初审名单表
3、国奖班级推荐表格
注意:若因系统原因不能顺利导出审批表,请大家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附件。
六、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基准名额10人,候补2人;励志奖学金名额26人。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基准名额加上候补名额的总数。
七、时间要求
各班级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启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评审工作,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5日 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好压缩包(命名:XX班国奖励志材料)发送到jjxyfdy@126.com; 在9月6日17:00前(14级确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各班必须报送班主任签字确认并排序的《国奖班级推荐表格》、《励志班级推荐表格》书面版至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243。
八、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兼申但不可兼得。
2、在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中,候补人员同样须提交申请并参加评审答辩、公示、推荐等所有程序。
3、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则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同时将影响院(系)下一年度配额。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请同学们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学院将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5、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将择优收录进第三辑《海之子风采录》,还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
6、此次评审工作主要通过“学工在线”完成,具体流程请参见《操作手册——学生版》(附件11)
联系人:张圣雪 电话:66781951 邮箱:zhangshengxue @ouc.edu.cn
附件1:(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事迹材料要求
附件3 事迹材料要求.doc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5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6:国奖班级推荐表格
附件6 国奖班级推荐表格.xls
附件7:(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7 (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8: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8 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9: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9 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表格.xls
附件10: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表格
附件10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11:操作手册(学生版)
附件11: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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