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30浏览次数:122

经济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5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收取本班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同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2)核对学生受理证明中“学生贷款受理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都要求准确无误,若有错误,在原表上进行改动,改动要准确、清晰;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现错误,则需要学生联系当地资助中心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进行改动;
(3)核对“学生贷款受理信息”后,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生学号。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若有问题,可随时沟通、甑别。
各班级统一收取并核对提交相关学生的《受理证明》,整理无误后于9月2日下午3点前提交学院团委。
二、网上申请审批
1、8月31日-9月4日学生在学工系统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应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缴纳学费等费用,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已经缴纳学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相应款项将返还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内;
3、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不同,学校定期在学工在线公布生源地贷款办理情况,学生可以登陆查询。
4.本学期开学已提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
联系人:张圣雪
联系电话:66781951
经济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