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28浏览次数:99

经济学院各班级: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0月份启动续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附件1),核对本班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了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材料报送

请各班务必向学生本人核实,于829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

1、《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2、《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

3、《自愿停贷申请》。

若班级续放情况与附件1一致,请直接向院系张圣雪老师说明(微信,短信等),不需提交其它资料。

联系人:张圣雪  

邮箱:zhangshengxue@ouc.edu.cn

  

附件:1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班委微信群中发布)

2附件2: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3附件3: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4附件4:自愿停贷申请.doc

经济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