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于10月份启动续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附件1),核对本班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了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材料报送
请各班务必向学生本人核实,于8月29日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
1、《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2、《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
3、《自愿停贷申请》。
若班级续放情况与附件1一致,请直接向院系张圣雪老师说明(微信,短信等),不需提交其它资料。
联系人:张圣雪
邮箱:zhangshengxue@ouc.edu.cn
附件:1、《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班委微信群中发布)
2、附件2: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3、附件3: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经济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