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135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海军政治部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

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团委、海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海军各院校,国家海洋局共建各高校、局属各单位:

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竞赛创办以来,坚持普及海洋知识、传播海洋文化,引导大中学生树立现代海洋观念,切实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海洋意识,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指示精神,引导青少年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洋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投身海洋强国建设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部决定共同主办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主题为“学知识,爱海洋”,竞赛时间为201568日至12月。

二、本届竞赛设海洋知识答题竞赛和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两种形式。

三、各级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军各院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吸引和组织广大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把竞赛组织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各地举办海洋知识竞赛,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宣传工作,扩大海洋知识竞赛的社会影响,吸引全社会关注海洋、热爱海洋。

五、活动过程中,各地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军各院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开展海洋意识教育的联系与合作。

  

附件: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联系人: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柳茵  010-68048170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田晓勇 010-85212282  

海军政治部宣传部李唐 010-66960173

  

  

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部

办公室办公厅宣传部

  

20155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八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部

2.承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3.  支持单位: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出版社

4.  网络合作: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

二、竞赛主题

学知识,爱海洋。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学生、中学生(普通初中和高中、中职学生)以及社会公众

四、竞赛形式

(一)海洋知识答题竞赛

参赛人员仅限高校学生,可通过个人网上答题、学校选拔、地方组织和海军院校选拔四种途径参赛,共决出40名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方式进行。

(二)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

参赛人员分中学生组(普通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和公众组。比赛形式为10款海洋知识手机游戏,初赛、复赛均在网上进行,决赛为现场进行。

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不同形式、组别的竞赛,但不重复获得奖项。

五、海洋知识答题竞赛细则

参赛人员为全国高校在校学生,竞赛时间为68日至11月初,其中个人网上答题时间和电视总决赛名额申报时间均截止到1020日。

(一)个人网络参赛

1.注册。登陆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www.pecsoa.gov.cn)或登陆校园之星网,海洋知识竞赛页面(http://ocean.cz5u.com/)填写在读学校、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网络答题。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登陆海洋知识竞赛页面答题,系统将由题库中随机抽取60道题生成试卷,在规定竞赛日期内每个选手仅有一次提交答案的机会。系统自动根据答题准确率和耗时进行排序,前5名获得参加电视总决赛的资格,第6-15名获得二等奖,第16-65名获得三等奖。根据区域均衡性原则,每个省进入总决赛的名额不超过1名、二等奖不超过5名、三等奖不超过10名。获奖选手名单将于1025日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和校园之星网公布。

(二)学校组织参赛

全国各高校可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海洋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电视总决赛。有参赛意向的高校向主办方提交《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电视总决赛名额申请表(高校)》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1020日。申请表可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下载。

由学校组织参赛方式竞赛的前20名高校可各推选1名选手进入电视总决赛。同一所高校只能在学校组织参赛和地区组织参赛中选择一种方式获得名额。

(三)地区组织参赛

各省市区可组织本地高校学生开展海洋知识竞赛。有参赛意向的地区向主办方提交《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电视总决赛名额申请表(地区)》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1020日。申请表下载地址同上。

地区组织参赛效果良好的省市区将获得1-2个名额参加电视总决赛,在省级或上星电视媒体播出的省市区可获得3个名额参加电视总决赛。

(四)海军院校参赛

全国海军院校由海军政治部统一组织参赛,可选拔5名选手进入电视总决赛,1020日前提供参赛名单。

(五)电视总决赛

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电视总决赛将于201511月初举行。通过个人网络参赛、学校组织参赛、地区组织参赛、海军院校参赛四种途径,共选拔40名选手入围电视总决赛。总决赛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决出10个一等奖、30个二等奖,从一等奖获得者中决出“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个大奖。

本届竞赛获奖选手名单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校园之星网海洋知识竞赛页面公布。

六、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细则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共有10款海洋知识手机游戏,包括海洋环保意识、海洋科技意识、海洋资源意识、海洋防灾减灾意识、海洋安全意识游戏以及海洋知识答题游戏。

(二)下载途径

安卓手机系统:可通过“安卓市场”、“豌豆荚”、“百度手机助手”等各大安卓应用商店搜索“海洋知识竞赛”以及“爱海洋”官网(http://game.cz5u.com/)下载

IOS手机系统:在App Store搜索游戏名称下载

(三)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的10款海洋知识手机游戏均为竞赛游戏,参赛选手可根据个人情况,完成单个、多个或全部10款游戏(其中海洋知识答题游戏必须完成),每款游戏可多次完成取最好成绩。由系统对选手完成的所有游戏得分累加,自动产生综合得分和最终排名。  

(四)竞赛日程

1.初赛(68日至1031日)

中学生组、大学生组每组前1000名,公众组前1500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名单将于111日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和“爱海洋”官网公布,入围者将同时接到App通知和短信通知。

2.复赛(115日至1130日)

获得复赛资格的选手需补充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中学、大学组须填写所在学校)等信息。经过复赛大学生组、中学生组每组前100名,公众组前15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名单将于121日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和“爱海洋”官网公布,同时入围者将接到App通知和短信通知。

3.决赛(12月初)

海洋知识手机游戏决赛将以现场手游竞赛的形式进行,大学生组、中学生组每组决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50名;公众组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80名。获奖名单在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和“爱海洋”官网公布。

七 、奖项设置

(一)奖项

1.个人奖

1)特别奖3名,从海洋知识答题竞赛一等奖获奖选手中决出。

“南极奖”1名,获奖者将参加中国南极科学考察队赴南极科考。

“北极奖”1名,获奖者将参加中国北极科学考察队赴北极科考。

“大洋奖”1名,获奖者将随中国大洋科学考察队参加大洋科考。

2)一等奖21名,其中海洋知识答题竞赛10名,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11名(大学生组、中学生组每组3名,公众组5名)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可参加西沙群岛海洋夏(冬)令营

3)二等奖75名,其中海洋知识答题竞赛40名,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35名(大学生组、中学生组每组10名,公众组15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海洋科普图书两套。

4)三等奖230名,其中海洋知识答题竞赛50名,海洋知识手机游戏竞赛180名(大学生组、中学生组每组50名,公众组8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海洋科普图书一套。

2.活动组织奖

名额25名,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各高校、各省市区组织参赛学生的规模、竞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等确定。

3.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50名,颁发获奖证书。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等情况确定。

(二)奖项使用

1.  高中阶段获得海洋知识竞赛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具有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在部分海洋相关高校组织的自主招生中获得优先考虑(具体信息以相关高校招生公告为准)。

2.  获得海洋知识竞赛一等奖的选手在参加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给予一定鼓励政策(详细办法以招考公告为准)。

八、附则

1.  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登陆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海洋知识竞赛页面免费下载。

2.  本届竞赛面向在校生、教师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竞赛题目和知识点(具体征集要求请登陆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网站查询、下载)。

3.  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5.赴南北极、大洋考察和参加夏(冬)令营的获奖者须满足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服从考察及夏(冬)令营活动的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承担交给的任务,否则将取消获奖者的奖励资格。

6.考察活动、夏(冬)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7.赴南北极大洋考察活动获奖者须能申办公务护照。考察活动如遇不可抗力,主办方有权安排其他形式奖励。

8.  鼓励内陆地区的选手参加竞赛,在初赛、复赛阶段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名额保障。

9.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九、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邮编:100860

电子邮箱:qghyzsjs@163.com

联系人: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柳茵  010-68048170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田晓勇 010-85212282

海军政治部宣传部李唐  010-66960173

官方微信: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qghyzs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