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实践、感恩、成才”海之子成长实践团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82

关于开展2015年“实践、感恩、成才”

海之子成长实践团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资助育人效果,学校经研究决定,继续在今年暑假期间开展“实践、感恩、成才”海之子成长实践团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714日—823

2、活动人员:

此次活动面向海之子网站、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校自强社和2015年大学生自强社优秀分社等单位或团队。每个立项团队由1名专职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带队,成员5-8人(含带队教师),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少于学生人数的60%。每个团队可以选择12个主题申报,我们将采取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立项队伍。

3、活动主题:

为更好体现“实践、感恩、成才”的主题,学校鼓励团队围绕以下重点主题进行立项申报:

(1)铭记历史、传承精神——抗战寻访

团队选取角度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例如到革命先烈浴血奋战过的抗战遗迹、革命老区、先烈故里等地体验、调研,或是对抗战老兵及战争亲历者进行采访等。寻访成果可以微电影、纪录片等形式进行呈现,扩大社会影响力。该活动旨在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引导青年大学生主动、自觉地上一堂生动的“历史课”,缅怀抗战先烈,传承革命精神,进一步宣传实践中国梦。

(2)校企合作、感恩前行——逐梦企业

团队可联系在我校已经设立或可以探索意向设立奖助学金及公益扶助项目的资助单位,开展走访。团队可以通过主题汇报、参观交流、实习实践等方式与资助单位进行互动。寻访成果可以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呈现。该活动旨在通过对社会资助情况的调研,探索我校资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方案,展示海大受资助学生的良好风貌,促进资助单位与我校的进一步合作。同时加强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了解,为将来步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3)爱心传递、梦想起航——公益活动

团队可自行确定开展公益活动的方式和受众。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学生可以利用专业技能及素养,为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献出关爱,将爱心传递,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回报意识,实现自我价值。活动成果可以视频、电子杂志、调查报告等形式呈现。

(4)圆梦助学,携手并进——家访活动

团队可自行确定家访对象和地区,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向家长介绍国家、学校的各类资助政策,并有针对性的为学生提供资助经济帮扶和发展帮扶;了解当地资助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为改进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体系提供更好的建议意见。活动成果可以调研报告、纪录片等方式呈现。该活动旨在鼓励学生在困难面前要自立自强,树立感恩意识,互帮互扶,携手并进。

(5)关爱新生,助力起航——走访新生

团队可通过高中校友会、新生QQ群、海大新生贴吧、招生办录取信息等途径了解当年的高考录取新生名单(申报团队可先设计方案,待7月底新生录取后再确定走访名单),确定走访地区和走访对象,建议学生就近。团队可以通过家庭入户、高中同学见面会等方式,实地走访新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给他们带去学校的关怀。对新生进行学校概况、资助政策、学习适应等方面的介绍和指导,帮助新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建立起新老生互助平台,同时也为学院了解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有效信息。活动成果可以调研报告、视频等形式呈现。

除重点主题外,学校也鼓励团队围绕本科生思政教育、资助育人、困难生信用体系建设与诚信教育等方面创新设计活动内容,积极进行立项申报。

二、组织领导

1、各单位或团队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立项审批结果将于630日前通知到相关团队带队教师。立项团队若需要,可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2、学校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按照预算和结题成果进行资助,并为全体团队成员购买保险,保险费(每人17元)按团队实际人数计算,并计入团队实际资助金额,由学校统一购买。经费支持范围在每个团队3000-5000元左右,成果突出的团队将适当提高资助额度。立项团队约5-8支。先期发放资助立项经费的50%到队长账户,另50%经费的发放根据决算情况和调查成果确定。

3、报送总结材料。各院系在活动结束后,要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1日前将活动成果(电子版)、报销票据和决算书(书面版)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4、加强宣传。各团队要在活动中及时总结,深入挖掘亮点,对成长实践团互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团队、典型个人事迹进行及时推广,做好活动的整体宣传和深度报道。

  

请有意向组队参与或作为队员参与的同学于622日(周一)前报送《2015“实践、感恩、成才”海之子成长实践团主题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申报情况组成学院队伍,推荐至学校。

关于困难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问题,学生处已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近期就将得到回复。审批批准后,会从2014年实践活动开始为实践团的队长、队员等同学申报加分。

附件1.doc

联系人:单菁竹联系电话:66781951

邮箱:oucsjz@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