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创业项目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8浏览次数:76

各学院、相关校友:
    为鼓励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在创业实践中切实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现征选创业项目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重点扶持。
    本年度入驻项目分为楼内孵化和楼外孵化两大类,楼内孵化是面向需要实际运营场地并可有效使用的创业项目;楼外孵化是面向有实际运营场地但无注册地,或不需要实际运营场地仅需注册地的创业项目。两类项目申报要求一致,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尚未注册但创业项目基本成熟,符合扶持条件的校园团队或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
    2.  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  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的市场经营计划;
    4.  项目/公司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校友(毕业时间在2013年6月以后),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的管理;
    5.  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申请程序
    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在校生创业需有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已毕业校友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  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入驻基地申请书;
    (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3)公司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  经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导师团评议后审批;
    3. 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
    4.  项目入驻并办理工商注册。
    三、扶持政策
    1.  免费提供经营场所,并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免费提供注册场地;
    3.  统一办理工商注册,提供合作银行开户服务;
    4. 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公司提供记账和管理咨询服务;
    5.  协助公司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四、报名时间
    请经济学院意向申请的同学,于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经济学院团委243赵老师处,电子版发至  zhaoyiming@ouc.edu.cn
 。
    联系电话:66781783 联系人:赵老师

附件1 入驻孵化基地申请书.doc

附件2 入驻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