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122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各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支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5年度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以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活动为载体,以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深化和巩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必须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贴近基层需求,让党员满意、受师生欢迎。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遵循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的工作原则。

1. 项目化管理。党支部创新活动以项目立项形式实施,采取项目化管理。

2. 具体化落实。党支部创新活动项目要围绕本支部中心工作确立主题,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注重实践性、可行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 过程化监督。党支部创新活动项目通过立项评审、检查督促、总结验收等措施,保证立项工作能够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立项要求

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项目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 时代性。应能展现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勇攀高峰、再立新功的精神风貌。

2. 创新性。要围绕党支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实践创新或制度创新的特点。

3. 实效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能够与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4. 典型性。既能代表党支部经常性活动的水平,又能体现开展创新性党建工作的较高水平,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5. 广泛性。党员参与率高,同时要吸收一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参加。

四、立项范围

各支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党支部的组织创新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支部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民主和党员监督制度及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等方面自主设计立项主题。可根据本支部实际和学生党员的特点设立创新项目

五、组织实施

1. 项目设计。各党支部根据确定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2. 项目申报。各党支部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1500字以内),于416日前报经济学院团委同时发送至邮箱jingyuandefu@163.com,注明“**党支部创新立项

3.项目评审。学院党委将会对各党支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4. 项目实施。审批通过后,各党支部要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加强过程管理,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活动质量。根据需要,立项项目可分期实施。2015年度立项项目至迟应在2016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完成。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项目结题表(附件2)和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学院党委将会对各支部党建活动项目进行验收。

六、经费支持

1.学院将对创新、有党建特色的项目给予500-600元的经费支持,对于没有创新性的常规活动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2. 经费使用。立项通过审批后,各党支部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有效发票、经费使用明细单及活动总结到经济学院团委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活动经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财务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外,预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报销。

3. 激励机制。学院对实现预期目标、有创意、效果突出的项目通过成果展示、推介等方式进行评选表彰。对不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将取消党建活动专项经费额度。

七、其他

各党支部要提高对开展各支部党建创新立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创新立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把活动方案的讨论、制定、实施过程变成党员干部受教育、党支部添活力、党建工作上水平的过程,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支部党建创新立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党支部要继续做好并抓紧完成去年承担的党建创新项目,最迟应在2015416日前将2014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结题表和总结报告报送经济学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ingyuandefu@163.com),逾期视为放弃2015年度基层党建创新活动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