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岗单位、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助管”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学校管理队伍的补充力量。为使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现将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人事处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设置方式、数量与2014年秋季学期原则上保持不变,设置方案见附件1。
2.各设岗单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情况,原则上组织不少于本单位岗位数2倍的研究生进行面试,并于3月16日16时前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远楼141室)。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聘用名单进行汇总,于3月18日前形成本学期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报人事处备案。
4.研究生申报要求:
(1)研究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附件3,设岗单位留存)后提交到岗位设置单位并及时进行沟通,询问面试事宜;
(2)原则上研究生不得跨校区兼任助管工作;
(3)一名研究生不得担任一份以上的研究生助管工作。
5.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字(2014)15号】规定,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最高为500元,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发放不超过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