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1浏览次数:152

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选范围:经济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学金的设置

1、学习优秀奖

2、文体活动奖

3、社会工作奖

三、奖学金的数额

每人500-1000元不等

四、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基础上,学生本人可根据以下相应奖项的条件予以申报:

  

1、学习优秀奖(每人1000元)

学习成绩优异、曾获评选年度内学习优秀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学习优秀奖

2、文体活动奖(每人500元)

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如青春风采大赛、校园歌手大赛等)和体育活动(校运动会),为学院争得荣誉,并获得个人成绩校级一等奖(文艺活动),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校级二等奖(体育活动)及以上者可申报文体活动奖(获多项奖励者不重复奖励);

3、社会工作奖(每人800元)

在经济学院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社团主席团成员)一年以上,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报社会工作奖;

备注:各奖项申报成果必须参照20149月结束的素质测评结果。

五、评选程序

1、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奖: 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班级推荐,党团委审核。

社会工作奖:所有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同学均在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学生干部由班级排序,班主任签字,党团委审核;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由学生组织排序,由原最高负责人签字,党团委审核。

2、以上所有奖项申请经经济学院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核,经三天公示后,报海程邦达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3、通过颁奖仪式发放获奖证书。

六、提交材料(2014121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jjxyfdy@126.com

1、班级推荐表(纸质版班主任签字&电子版)

2、申请表(纸质版班主任或组织负责人签字&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班长签字确认真实性)

七、其他

1、海程邦达奖学金是学校和学院各类奖学金的有效补充,为更充分地发挥奖学金的作用,激励更多的优秀学生,在评选年度内已获得各类奖学金数额累计超过5000元的同学不再重复奖励。

2、社会工作奖因名额有限、思想为优、学习成绩排名靠前以及个人或所在组织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含校级)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3、此次奖学金的评选年度为20139-20149

4、所有奖项的申报必须按期上交,逾期视为放弃。

5、该奖学金的评定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党团委。

班级推荐表格.xls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