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95

经济学院2015届本科各班:

     为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5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各班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素质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人选。

2、班级将推荐人选上报学院,学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专业*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附件1)《**专业*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院经过审核,将初选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单。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该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1、附件1、2均需提交电子版,附件1还另需提交班主任签字的纸质版,于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下午5:00前上交经济学院团委,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oucjingjijiuye@163.com。

2、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注意审查。

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公示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经济学院联系人:赵一鸣 ,联系电话:66781783。

 

附件:1.《**专业*班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

      2.《**专业*班201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__专业_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_____专业_班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