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停贷信息
1、 以下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位停贷的学生需填写《2018年国家助学金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三)。
(1) 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四,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 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 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二、 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请各位选择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的同学于2018年9月5日之前携带智能卡或学生证到团委确认信息并签字,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联系人:刘俊君
联系电话:66781951
经济学院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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