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9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核对及提交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同时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号。信息如有错误,本人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其中“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须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以上两项信息学校无法修改)。核对无误后,于8月30日之前提交至经济学院243葛老师处。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核对及提交
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凭证需要看清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学生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本人核对无误后,于8月30日之前提交至经济学院243葛老师处。
二、网上申请审批
9月1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是“无”。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错误会影响贷款发放,因此务必确保回执上信息正确。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交的回执逐一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更正错误信息以便顺利发放贷款。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校财务处关联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联系人:葛畅
联系电话:66781951
邮箱:gechang@ouc.edu.cn
经济学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