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和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额度及名额分配
1.学习优秀奖,共21名,奖励金额1000元/人;
2.文体活动奖,共10名,奖励金额500元/人;
3.社会工作奖,共27名,奖励金额8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纪律处分。
4.本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累计金额低于5000元。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本人可根据以下相应奖项的条件进行申报:
(一)学习优秀奖
学习成绩优异,在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学习优秀奖;
(二)文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并获得个人成绩校级一等奖,或个人项目、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者可申报文体活动奖(多项奖励不重复申报);
(三)社会工作奖
在学院担任主要职务一年以上,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群众基础好,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报社会工作奖。
备注:各奖项申报依据为2018-2019学年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结果,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三个奖项不兼得。
四、评选程序
1、学习优秀奖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表1;文体活动奖各班不限名额,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请;社会工作奖各班级可推荐1-2名符合条件同学,学院社团和学生会可推荐主要负责人。
2、三项奖学金的申请同学,均需在学工在线提交申请;
3、班级汇总申请同学信息,提交附件1。如社会工作奖推荐2名同学,需进行班内排序。
五、材料提交
1、学工在线申请请于下周二(12.3)下午5:00之前申请完毕。
2、班级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于下周二(12.3)下午5:00之前提交到gechang@ouc.edu.cn,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社团推荐无需班主任签字),于下周三(12.4)下午5:00之前交到团委243葛老师。
联系人:葛畅联系电话:66781951
电子邮箱:gechang@ouc.edu.cn
附表1:学习优秀奖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班级 | 学习优秀奖 |
16国贸 | 1 |
16金融 | 1 |
16物流 | 3 |
16经济 | 1 |
16CFA | 1 |
17国贸 | 1 |
17金融 | 1 |
17物流 | 3 |
17经济 | 1 |
17CFA | 1 |
18国贸 | 1 |
18金融 | 1 |
18物流 | 3 |
18经济 | 1 |
18CFA | 1 |
合计 | 21 |
附件1:XX班第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1 XX班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xls
经济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