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8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16名(男女比例1:1),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18届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且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留学人员须毕业于国(境)外知名高校,且本科阶段在国内就读,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2.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校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团总支副书记;校学工部、校团委各科室副职);有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且在读硕士期间担任团学组织主要干部,应征入伍经历者优先。
4.学习成绩优秀,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我校设置专业相关;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类、计算机类(网络工程或软件开发方向)专业优先。
5.体检合格,身心健康,1990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2:00;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报名方式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gb@sust.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
2.网络资格初审: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现场确认的工作要求于2018年1月11日8:00—18:00在我校学工部网站公布。
链接为:http://xuegong.www.sust.edu.cn/index.htm
3.资格复审:2018年1月14日08:00—12:00,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人员,在一号教学楼BC01教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入党时间等证明材料、CET证书、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以我校学工部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为准)。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考查及心理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2018年1月14日14:00—16:00在一号教学楼BC01、BC02、BC03教室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心理测试主要采取上机测试,笔试结束后随即组织举行心理测试。通过笔试考查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学工部网站公布。
5.面试考查:2018年1月15日-1月16日进行面试考查。学校成立面试考查工作小组,面试环节分为两轮,均采取评委单独打分的方式进行。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第二轮面试考查人员名单在我校学工部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6.体格检查:第二轮面试通过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所要求的时间,统一在陕西科技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以学校体检为准。
7.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8.公示录取:经我校学工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与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学工部安排岗前实习和培训。岗前实习期满考评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计入辅导员晋级科级职务的考核时间。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3.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研究生毕业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陕西科技大学学工部:张老师 029-86168961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华老师 029-86168065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
陕西科技大学
人事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0一八年一月三日
南开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现将2018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开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兼职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和经验;
3.能够深入领悟并认同南开“公能”精神,能自觉运用南开“公能”精神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硕士毕业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
7.年龄30周岁以下;
8.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9.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10.懂汉语和维吾尔语、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南开大学人才引进与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点击“公开招聘”下的“辅导员”岗位入口。一个岗位应有至少3个应聘者报名,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二)初选
学校按照公开招聘计划及基本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
1.笔试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通过笔试、心理测试的应聘者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1:4的比例参加第一轮面试。南开大学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第一轮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按照1:2的比例确定通过第一轮面试的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参加校级面试考核。
(三)校级面试
学校成立校级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监察室对面试考核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政审
根据《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有关规定,对通过校级面试考核的拟聘用人选要进行政治审查,全面考核其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工作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等,出具政审评估报告。
(六)审批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及公示结果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用人选,履行审批程序。
(七)体检及报到
经学校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体检合格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入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5358178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电子邮箱:rsc@nankai.edu.cn
南开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