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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10浏览次数:469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或在校内更换工作、学习单位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办理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报送所在院(系)党总支。

2、组织关系派往单位原则上应为毕业生党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留在原院系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无需转移组织关系(填表1);转到本校其他单位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要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填表2);转到校外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务必向就业单位的组织部门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名称(不设党委的私企、外企或挂靠户口的公司和不能跨省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部分高校、公司,组织关系均需到上一级党组织接转,应填写如:**市委组织部转**公司党委,**市委组织部转**镇党委,**市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大学等),组织关系转往山东省内的,填写表3,转往省外的填写表4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采用两种办法确定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一是应按照就业中心下发的就业派遣表,联系原生源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所在市、县人事局),二是联系父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经同意后转入上述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应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不予补办。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一定要在有效期(90天)内完成(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交纳党费或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到新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我校党委组织部。

6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务必确认所填各项信息准确。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随意涂改,若介绍信中组织关系抬头等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办理改派时,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给予更改或重新开具。重新开具时,必须交回原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介绍信有效期,学校不再更改或补转。

7、毕业生党员到单位后,请注意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应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原所在院(系)联系。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需及时到单位转接组织关系,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才能办理转正手续。

 

  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1,2,3,4.xls》注意事项:

1、留在原院(系)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无需转移组织关系(填表1);

2、转到本校其他单位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要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填表2);

3、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内的,可由我校直接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填表3);

4、根据青岛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外的,由我校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填表4),再以院系为单位持介绍信到青岛市委组织部换信

5、第二批派遣和缓派的毕业生党员请登记在表格后部,并在备注中注明“第二批派遣”或“缓派”。

三、参考“介绍信抬头汇总”对表格进行审核,并特别注意以下常见问题:

1、须按照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在校内外、省内外分类;

2、“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名称”栏填写的须是党委名称,不能出现如某某人才交流中心、某某公司人事部等抬头;

3、一些私企、外企或挂靠户口的小公司,不设党委,需将组织关系转到上一级管理部门党委,如就业单位是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是青岛市直机关工委,等等;请让学生向单位询问清楚

4、省外的一些高校或公司不能直接跨省接收组织关系,需要通过上级党委转接,如上海有些高校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写上海市委科教工委转某某大学,天津有些高校组织关系接收党委应写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委转某某大学等。

(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单位与网上签约单位不同的请务必在备注中标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1_2_3_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