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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周熠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2523

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1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不限困难生奖学金

1.第十三届青岛银行奖学金(本)

2.鲁信奖学金(本)

3.第五届圣武奖学金(本)

限困难生组奖学金:

1.2023年度中海油助学金(本);

2.2023年度天泰奖学金(本)

3.首届小米助学金(本)

4.第十三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本)

单独评选:

二十届海程邦达奖学金

海程邦达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各班级名额分配附件5:单独评选海程邦达分配名额

海程邦达奖学金文体活动各班不限名额,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请

海程邦达奖学金社会工作各班级可推荐1-2符合条件同学,学院社团和学生会可推荐主要负责人

鉴于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条件之一为“本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累计金额不高于5000元”,因此待不限困难生组、限困难生组奖学金评选完成后,各班再根据评选结果报送海程邦达奖学金材料,符合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原则:评选范围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学校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评定范围不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项目,学校根据各单位参评范围人数在全校所占比例分配名额。“海之子”成长助学金根据学部、各学院(中心)教师“爱心一日捐”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名额。

、评选条件

见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一览表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班级内部推荐,每班非困难生至多推荐2困难生至多推荐2(班级推荐结果需经过班级公示)

已获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一般不兼得此次社会奖助学金。

2.提交材料:

1)附件2附件3电子版截止本日(10.22)下午17:00之前注意所有排名数据以学工在线素质测评成绩为准,请各班检查无误后提交。

2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签字可电子签),截止下一(10.23)17:00。

3附件4电子版(海程邦达三类奖学金)发至wangqin3332@ouc.edu.cn截止时间10.27下午17:00

4)附件4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可电子签)班级公示无异议后10.30(周一)下班前提交。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电子版发至wangqin3332@ouc.edu.cn,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243王钦老师处。

3.暂定四(10.26)下午学院进行答辩评选。

4.评选原则

本次社会奖助学的评选采用根据答辩票数就高匹配奖项、困难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平票时综合测评班级百分比靠前者优先,综测比分比相同时参考科学文化测评班级百分比。默认答辩者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奖项,如想放弃某奖项请在附件4的突出事迹的开头进行说明

 【发班级】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2:xx班班级汇总.xlsx

附件3:xx班个人情况.xlsx

附件4: XX班(或XX社团)海程邦达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单独评选海程邦达分配名额.docx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电子邮箱wangqin3332@ouc.edu.cn

 

 

                                         经济学院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