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班级: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等四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相关规定,由于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空缺,为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评定范围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5%(含15%),无不及格科目;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0月31日8:00前,以个人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wangqin3332@ouc.edu.cn:
1、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例如21国贸张三)。
2、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例如21国贸张三)。
以上材料均个人为单位提交即可,不需要班级为单位上交和排序。
五、名额分配
省政府奖学金1名。
六、注意事项
1.第一轮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正在公示中获得国奖增补名额的同学不可重复申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提额至6000元,第一轮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如符合条件且有需要可申请,本项与国励兼报,但不兼得。如国励、省励名额空余后续将再开放报名答辩。
3.已经参与过第一轮答辩但没有获得奖项的同学本次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参与答辩评审,以及没有参加过第一轮答辩但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同学本次也可申请,请按要求提交材料。
答辩预计于10月31日(周四)下午13:20举行,具体名单和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钦
电话:0532-66782985
附件:1. 附件1 奖学金侯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经济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