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卓优海工奖学金”的决定》(海大学字〔2025〕11号)、《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万嘉集运奖学金”的决定》(海大学字〔2025〕12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经济学院春季学期两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1.卓优海工奖学金:本科生6人,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5000元
2.万嘉集运奖学金:本科生2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4.评选要求:
(1)卓优海工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前50%(含50%),研究生入学以来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积极参加各类实习实践活动。
(2)万嘉集运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前50%(含50%)
5.参评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累计低于5000元。
6.素质测评成绩参评学年为2023-2024学年,请不要加入2024年秋季学期成绩,2024级本科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班级内部推荐,每班至多推荐3人。
注:已于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奖学金金额超过5000元的同学不参与本次评选。
补充说明:
(1)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四类政府奖学金、累计超过5000元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同学本次不参评
(2)2024年秋季学期通过综测评选的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单项奖学金不包含在5000元的计算范畴内。
2.提交材料:
【本科生】
(1)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个人情况表电子版一份。注意所有排名数据以学工在线素质测评成绩为准,请各班检查无误后提交。
(2)附件2汇总表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签字(可电子签),纸质版一份。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电子版发至wangqin3332@ouc.edu.cn,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243王钦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3月18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
3.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评选原则
本次社会奖助学的评选采用根据答辩票数就高匹配奖项的原则进行。平票时综合测评班级百分比靠前者优先,综测比分比相同时参考科学文化测评班级百分比。默认答辩者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奖项,如想放弃某奖项请在附件3的突出事迹的开头进行说明。
注:本科生申报不需要填写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附件3。
【研究生】
(1)申报卓优海工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填写附件1:卓优海工奖学金申报表。
(2)由研究生本人提交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wangqin3332@ouc.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8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
(3)评选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注:研究生申报填写附件1,不需要填写附件2、附件3。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