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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学院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春季学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960

各班级:

根据《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卓优海工奖学金”的决定》(海大学字〔2025〕11号)、《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万嘉集运奖学金”的决定》(海大学字〔2025〕12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经济学院春季学期两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及金额

    1.卓优海工奖学金:本科生6人,研究生2每人每年5000元

    2.万嘉集运奖学金:本科生20人,每人每年5000元。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4.评选要求:

(1)卓优海工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前50%(含50%)研究生入学以来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积极参加各类实习实践活动

(2)万嘉集运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前50%(含50%)

5.参评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累计低于5000元。

6.素质测评成绩参评学年为2023-2024学年,请不要加入2024年秋季学期成绩,2024级本科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班级内部推荐,每班至多推荐3人。

注:已于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奖学金金额超过5000元的同学不参与本次评选。

补充说明:

   (1)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四类政府奖学金、累计超过5000元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同学本次不参评

   (2)2024年秋季学期通过综测评选的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单项奖学金不包含在5000元的计算范畴内。     

2.提交材料:

【本科生】

(1)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个人情况表电子版一份。注意所有排名数据以学工在线素质测评成绩为准,请各班检查无误后提交。

2附件2汇总表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签字可电子签),纸质版一份。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电子版发至wangqin3332@ouc.edu.cn,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243王钦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3月18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

3.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评选原则

本次社会奖助学的评选采用根据答辩票数就高匹配奖项的原则进行。平票时综合测评班级百分比靠前者优先,综测比分比相同时参考科学文化测评班级百分比。默认答辩者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奖项,如想放弃某奖项请在附件3的突出事迹的开头进行说明

    附件2:xx班班级汇总.xlsx

    附件3:xx班个人情况.xlsx

    注:本科生申报不需要填写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2、附件3。

【研究生】

(1)申报卓优海工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填写附件1:卓优海工奖学金申报表。

(2)由研究生本人提交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wangqin3332@ouc.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8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

(3)评选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卓优海工奖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注:研究生申报填写附件1,不需要填写附件2、附件3。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电子邮箱wangqin3332@ouc.edu.cn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