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决定》(海大研字〔2015〕13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第十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每人2500元。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二、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2人。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申请表。
2.学院根据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汇总,以适当方式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如出现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补。
四、提交材料
请各位报名同学填写附件报名表发送至wangqin3332@ouc.edu.cn。报名截止时间5月9日12:00。
五、注意事项
1.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学术成果、奖项等不能重复填写使用。
2.已经申请本年度卓优海工奖学金的同学可重复申请本项,经评审后确定候选人,两项奖学金不兼得。
联系人:王钦
联系方式:66782985
经济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