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经热心校友联系,一位企业家捐赠1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纪基金”,自2022年起,利用基金收益部分持续出资,支持中国海洋大学设立“勤尚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勤尚励志奖学金于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选,于春季学期组织发放。
一、管理机构
成立中国海洋大学“勤尚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和管理。管理委员会由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教育基金会有关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党委。
二、奖励对象及金额
(一)用于奖励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鼓励学生奋发进取、成才报国。
(二)奖励名额: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 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4. 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2024-2025学年科学文化素质排名班级前40%(含4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绩突出;
5. 在创新创业、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1. 申报时弄虚作假的;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3. 个人生活铺张浪费的。
四、评选办法
1.学生个人申报并填写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勤尚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
2. 本科生奖学金遵循“大额不兼”的原则,原则上5000元及以上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之间,与政府类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
3. 研究生兼得原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中第八条之规定。
已用于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不得重复使用,同时获得本次奖学金后所使用的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也不得用于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评选细则规定可使用的情况例外)。
4. 有意申报本项奖学金的同学在5月21日(周四)12:00之前汇总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版)至wangqin@ouc.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勤尚励志奖学金+姓名
注: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以学工系统2024-2025学年科学文化成绩排名为准。
4.暂定五月下旬在学院进行答辩评选。“勤尚励志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着择优推荐的原则,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绩、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5.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相关材料报管理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本年度“勤尚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85
电子邮箱:wangqin@ouc.edu.cn
经济学院
2026年5月15日

